• 证监会:支持外国银行分行申请基金托管资格

  • 发布时间:2020-11-07 11:05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刘慧)证监会近日表示,对《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拟将基金托管人净资产准入安排调整为达到200亿元。

      托管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支持外国银行分行申请基金托管资格,适当考虑外国银行总行的资产规模和业务经验,明确分行申请条件,进一步完善净资产等准入安排。

      二是完善基金托管人监管安排,建立外国银行总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信息系统跨境部署和数据跨境流动相关要求;持续强化风险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丰富行政监管措施。

      三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允许申请人在获得核准后再开展人员、系统、场所等方面的筹备工作,优化申请材料及现场检查安排。

      四是统一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准入标准与监管要求,将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基金托管业务有关要求一并纳入托管办法。

    原标题:证监会就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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