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台养犬管理条例等10个项目列入今年株洲市立法计划

  • 发布时间:2022-12-27 00:48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出台养犬管理条例让养狗不再“任性”,与长沙协同立法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转型发展……

    10个项目列入今年我市立法计划

    记者 罗欣

    株洲日报讯 近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株洲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简称《计划》),《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株洲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转型发展条例》等10个项目列入。

    2个地方性法规草案出台

    《计划》明确,《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株洲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转型发展条例》将作为地方性法规草案出台项目。

    《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备受各界关注。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完成对其草案的一审,二审建议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该条例共19条,明确了养犬基本规范、养犬登记、免疫防疫规定、犬伤害人的处置、噪音防治等内容,市民养狗不能再“任性”。

    2019年,浏阳市“12·4”烟花厂爆炸事故发生后,省委高度重视。按照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省委、省人大要求长沙、株洲两地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协同立法。今年4月,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长沙市相关部门,赴浏阳、宁乡两地开展前期立法调研。目前,该立法项目已列入我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实施方案,拟在今年完成部门起草、审查以及市政府审议和市人大一审工作。这也将成为长株潭协同立法的第一个立法项目。

    6个项目列为地方性法规草案调研论证项目

    目前,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由政府相关部门起草草案并以市政府议案的形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地方立法实行联动机制,在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论证、立项、起草环节,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市司法局和起草部门共同参与并相互配合。

    《计划》提出,《株洲市醴陵窑遗址保护条例》《株洲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株洲市城市停车场管理条例》《株洲市农村饮水管理条例》《株洲市养老服务条例》《株洲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6个项目列为地方性法规草案调研论证项目。

    此外,《株洲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株洲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将作为地方政府规章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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