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阳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 1735个涉河湖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 发布时间:2022-06-13 07:46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许珂)1月17日,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2021年,我市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市、县、乡、村3380名四级河长实现巡河打卡率100%,各级河长交办的1735个涉河湖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省河长办下达我市的30项河长制重点任务全部完成。

    河湖美不美,关键看河长。去年以来,我市上下以河长制为抓手,构建完善“河长牵头、党建引领、创新机制、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治水体系,深入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全市水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截至目前,湘江干流13个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县级市、地级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为扎实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我市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年”、县乡“示范河”创建、“农村小微河道清淤疏浚”计划等一系列示范活动,有效解决了老百姓身边“急难愁盼”问题,打造完成乡镇示范河173条840公里、县级示范河19条160公里,按下了“生态家园”建设“快进键”。同时,我市持续保持河湖“清四乱”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洞庭清波”、河道保洁“垃圾清零”等专项行动,将清理整治重点进一步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截至去年11月,全市共开展河道执法783次,取缔非法砂场和码头9处,排查整改河湖 “四乱”问题50个,清理河道6000多公里,清理河道垃圾25570多吨。

    我市还大力推行“党建+河长制”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全省首创“党员示范河(岗)”,建立 “河长+警长”和“河长+检察长”机制,加强公安、检察机关与河长办的协调联动,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建立河长制约谈机制,在工作中敢于较真碰硬,对河长制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部分县(市)区和乡镇启动约谈,有力地推动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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