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郴州多地探索“立巡立改、未巡先改”工作机制——专项巡察护航脱贫攻坚

  • 发布时间:2022-06-04 08:23 | 作者: | 来源:永州信息港 | 浏览次数:
  • 郴州多地探索“立巡立改、未巡先改”工作机制——

    专项巡察护航脱贫攻坚

    湖南日报·记者 陈奕樊

    【郴州速览】

    在郴州,安仁县、苏仙区等地积极探索推行“立巡立改、未巡先改”巡察工作机制,有效破解巡察全覆盖时间跨度过长、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等难题,让巡察真正成为护航脱贫攻坚的一把利器。

    【现场目击】

    5月6日,安仁县永乐江镇大石村1500多亩的水稻,宛如绿色的波涛一直延伸到天际。

    “我们不仅可以拿到80元一天的工资,每年还能享受宝丰农业公司340元的分红。”在稻田里忙活的大石村村民谢新玉说。

    2014年,宝丰农业承包了村里1500余亩的田地,大石村500名村民通过村合作社入股该公司。根据协议,从2016年起,宝丰农业每年给村民和村集体分别提供340元和4万元的分红。

    宝丰农业给贫困户的分红每年都准时抵达,但给村集体的分红迟到了3年。2019年11月,在安仁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中,巡察组了解到2017年至2019年,宝丰农业给村集体的12万元分红资金一直没有到位。

    “这笔分红本准备用于修村里的水泥路,结果只能通过商量由施工方先行垫付。”大石村党支部书记陈小菊说,“到现在我们还欠着别人的工程款。”

    “因为厂房搬迁,从2017年开始我们的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以致不能按时给村集体分红。”宝丰农业负责人何香兰坦承。

    巡察组将情况核实后,做通了何香兰的思想工作,要求克服困难,把拖欠的分红支付到位。今年初,这笔迟到的分红如约付给了大石村。

    2017年以来,安仁县共开展了4次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实现63个贫困村全覆盖。专项巡察中,该县推行“立巡立改”,督促被巡察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共追回扶贫资金260余万元,有效助推了脱贫攻坚。

    在郴州,巡察已成为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显微镜”和“探照灯”。各地积极探索“立巡立改、未巡先改”工作机制,推动未被巡察单位对照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巡察整改成效。

    “2013年至2018年间,云凤村党总支书记雷甲英、副书记张文斌通过虚造工程或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集体资金10.12万元,用于处理近几年来村里争资立项等开支。”苏仙区纪委监委第二片区工作组首智萍说,雷甲英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文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苏仙区通过几轮巡察发现,资金监管不到位、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是许多单位的共性问题。“如果坐等巡后整改,那这些重复的问题就会降低巡察效率,也很可能造成积重难返的情况。” 苏仙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今年,苏仙区对前8轮巡察发现的889个面上问题,再次汇总和分析研判,归纳出10个方面共性问题,要求全区所有已巡和未巡单位就这些共性问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

    “巡察还没来,但经过自查自纠,村级财务监管和议事决事机制等方面都有了明显变化。”5月6日,苏仙区五里牌镇党委书记曾科说,在迎来区委巡察组的正式巡察之前,乡镇村组会先开展一轮自查自纠。

    今年以来,苏仙区坚持以铁的纪律护航脱贫攻坚,通过未巡先改,共向区扶贫办和相关被巡察党组织发出《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函》28份,督促指导重点行业扶贫责任单位和各镇建立共性问题整改台账192个,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四议两公开”等制度13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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